各学院:
根据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专科学生缴费注册管理规定》(华水政[2008]60号)文件规定,为进一步做好2010—2011学年学生缴费注册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核实欠费学生情况,督促欠费学生在2010年10月26日前缴纳所欠费用。
二、各学院对核实后的欠费学生,填写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未注册学生登记表》,经学生本人签字,辅导员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于2010年10月29日下午18:00前交学生工作处(4#学生宿舍楼4111房间)。
三、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欠费未注册学生核实并统计后于2010年11月5日送交教务处,教务处将按学校文件规定予以处理。
四、各学院要通知欠费学生认真学习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专科学生缴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》(华水政[2008]60号)文件,并告知学生如不按时缴纳学费,从2010年11月5日起,学生将无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,不能参加各项教学活动(包括选课、考试、成绩报送等),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
2010年10月15日